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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同意黄星皓、周思成、罗子昂、付康、潘越、王朝同学解除警告处分的公示
[四川师范大学影视与传媒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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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黄星皓,影视与传媒学院电影专业2022级电影导演方向学生;周思成,影视与传媒学院美术专业2022级造型艺术研究方向学生;罗子昂,影视与传媒学院广播电视专业2022级编导艺术方向学生;付康,影视与传媒学院广播电视专业2022级编导艺术方向学生;潘越,影视与传媒学院广播电视专业2022级编导艺术方向学生;王朝,影视与传媒学院电影专业2022级电影导演方向学生,2023年4月5日学校以川师处〔2023〕7号文给予以上六人警告处分, 至2023年10月5日满6个月。根据《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办法》(川师校〔2021〕75号)文件第二部分《研究生违纪处分办法》条的有关规定,经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辅导员鉴定,学院审查,研究生院审核,现拟解除以上六位同学警告处分。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11月15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于11月16日前以真实姓名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反映。

 

联系电话: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84760523  联系人:老师

 

          四川师范大学影视与传媒学院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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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影视与传媒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