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实施办法(修订稿)》(川师校〔2021〕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体现学生中心,充分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学院将于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学继续开展2022级全日制本科学生的专业调整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学院成立“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此次本科学生的专业调整工作。
组 长:骆 平、班运翔
副组长:肖卫东、谢建华
纪检监察组长:余 剑
组 员:王 博、黄 颖、张 萍、王苗苗、潘理娟、王 帅
李孟曦、孙 艳、黎康乐、罗先儒
二、工作安排
本次专业调整的有关工作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2月16日前,学院根据接收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专业调整工作方案(方案应明确工作小组名单、接收专业考核方式、录取办法等内容),将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报教务处学籍科备案,并在学院官网公布。
(二)2月18日09:00至2月22日下午18:00,相关学生可在结合自身发展与专业学习要求充分考虑的前提下,自行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填写专业调整申请,逾期的学生,学院将不再受理其申请。
(三)2月23日下午18:00前,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相关申请学生的资格初审,并按要求提交考核时间、考核地点、考核形式及咨询电话。相关考核信息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将在教务管理系统和教务处网站予以发布,学生可自行查询。
(四)2月26日18:00前,学院根据转入相关专业的实际情况完成考核工作,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五)3月1日前,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上报考核成绩和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学生名单,同时将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六)3月2日至3月4日,教务处进行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七)经学校批准进行专业调整的学生于第四周星期一(3月6日)起到转入专业继续学习。
三、考核办法
(一)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学院官网)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学院官网)
(三)成绩计算与录取
1.成绩计算:
专业名称 | 拟接收名额 | 笔试成绩 (满分) | 面试成绩 (满分) | 综合成绩 |
广播电视学 | 2名 | 100分 | 100分 |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
网络与新媒体 | 2名 | 100分 | 100分 |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
2.录取:综合成绩80分(含)以上确定录取转入学生名单。
为确保专业调整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开、公正与公平,学院设立
监督电话:028-84761622。
四川师范大学影视与传媒学院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日
编辑:影视与传媒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