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5〕275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等文件规定,通过学生自愿申请,学院结合学生学习成绩、学科竞赛、学术成果、现场答辩等进行了综合评选,评审结果于2025年10月14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讨论通过,现将影视与传媒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公示如下:
王姝霖(2022420630) 苏佳乐(2022420211)
龙奕彤(2022421420) 王 萧(2022421026)
王 岚(2024421224) 张金彦(2023420445)
后备人选:温璐莎(2022420303)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4日--20日,如有异议,请向学生工作办公室或学院纪委办公室反映,
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28-84766307
学院纪委办公室:028-84760285
影视与传媒学院学院
2025年10月14日
供稿:华小凤
初审:肖卫东
二审:骆平
终审:李绍军
编辑:影视与传媒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