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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城市传播”理论与应用研究中心2025课题申报公告
时间:2025-01-07 18:56:53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影视与传媒学院   查看:933

 一、课题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四川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中共成都市委十四届六次会议精神,围绕中央、四川省委、成都市委重大战略工作部署,以“人工智能+城市传播”理论与应用为重点,积极开展研究,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坚持以特色创新和跨学科研究为动力,努力产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学研究成果和智库成果,使成都乃至四川在人工智能与城市传播结合的研究实践中独树一帜。

二、课题类别、方向及结项要求

申请者应根据本年度项目选题方向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申报课题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申报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项目选题方向如下,具体题目可自拟:

(一)人工智能时代城市传播理论研究

(二)人工智能时代城市传播策略研究

(三)人工智能时代城市形象建构研究

(四)数智时代成都城市传播的个案研究

(五)数智时代成都城市媒介的创新研究

(六)数智时代成都城市舆情的治理研究

(七)数智时代成都城市传播的效果研究

(八)成都房地产舆论生态研究

(九)成都国际传播矩阵研究

(十)中华民族筑铸牢共同体意识传播研究

本年度项目要求:提供2万字研究报告,在公开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市级及以上政府机构获得资政报告采纳证明1份,10个选题方向拟立项目不超过20个。

三、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者为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教学科研人员以及政府、媒体相关部门从事本类别研究的工作人员。

(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课题申请者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或是在读博士研究生。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须有至少两名专家推荐。

(三)项目申请者同年度只能中心申报一个项目,非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中心两个项目的申报。

(四)中心不支持重复研究,为避免交叉申请、重复立项,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1.同类别、同内容的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负责人。2.在研中心项目尚未结项的负责人(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3.申报项目内容已在各级各类机构立项、结项、认定者。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本年度项目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受理申报书,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1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项目申请者应遵守承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项目申请者请将申报书电子版于2025131日前发送至邮箱lulu7595889@qq.com(文档名: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人工智能+城市传播”理论与应用研究中心+申报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课题名称,邮件主题为: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人工智能+城市传播”理论与应用研究中心)

(三)申报项目评审结束,立项课题公示后,凡获得立项的课题负责人需提交申请书纸质文本(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4份),报送至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人工智能+城市传播”理论与应用研究中心(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

五、项目管理

(一)课题一经立项,其申请书即成为有约束力的协议,课题负责人必须遵守相关承诺,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按期(截止2025121日)完成研究任务,取得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二)该项目最终结题成果为2万字研究报告,在公开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市级及以上政府机构获得资政报告采纳证明1份。

(三)各类项目成果发表、出版、采纳时,需在显著位置标注“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人工智能+城市传播’理论与应用研究中心”并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以此作为结项验收的依据。

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

附件:“人工智能+城市传播”理论与应用研究中心2025年课题申报书

 

 

 

 

供稿:“人工智能+城市传播”理论与应用研究中心 刘路

初审:刘路

二审:肖卫东

终审:余剑

 

编辑:影视与传媒学院

附件1:2025年中心申报书.docx  (0.02M)[下载]  [Docx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