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体现学生中心地位,充分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实施办法(修订稿)》(川师校〔2021〕2号)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于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末再次开展2020、2021级全日制本科学生的专业调整工作。
一、领导机构
学院成立“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末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此次本科学生的专业调整工作。
组 长:骆 平、班运翔
副组长:肖卫东、谢建华、刘广宇
纪检监察组长:余 剑
组 员:王 博、黄 颖、张 萍、胡奕颢、潘理娟、王 帅
李孟曦、孙 艳、黎康乐、刘 燕
二、工作安排
根据学校总体部署,本次专业调整的有关工作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6月10日前,根据学院专业的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拟调整的专业,结合相关专业的学习要求拟定转入基本条件、考核办法及录取规则,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二)6月13日至6月15日,相关学生在结合自身发展与专业学习要求充分考虑的前提下,自行填写专业调整申请表交影视与传媒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6月15日下午16:00,逾期的学生,学院将不再受理其申请。
(三)6月16日至6月22日,学院根据转入相关专业的实际情况组织完成考核工作,按本方案要求的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将加盖学院公章的考核学生名单及成绩排名报送教务处教学行政管理科。
(四)6月23日至6月24日,教务处进行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五)经学校批准进行专业调整的学生于2022-2023学年度开学起到转入专业继续学习。
三、考核办法
(一)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学院官网)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学院官网)
(三)成绩计算与录取
1.成绩计算: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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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接收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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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成绩
(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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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成绩
(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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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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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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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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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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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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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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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与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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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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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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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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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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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录取:综合成绩80分(含)以上确定录取转入学生名单。
为确保专业调整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开、公正与公平,学院设立监督电话:028-84761622。
四川师范大学影视与传媒学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八日
编辑:影视与传媒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