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根据教育部鼓励高校在部分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中试点“按类投档”的有关精神,为保护具有我校志愿的美术类、编导类和舞蹈类专业高分考生的利益,同时也有利于高素质考生的选拔,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同意,我校发布公告宣布美术类、编导类和舞蹈类所属专业在川2013年招生录取过程中将试行“按类投档”。
列入“按类投档”并同属一类的专业是指入学专业考试科目相同且录取原则相同的专业,具体有三个类别:一是美术类。包括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绘画、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二是编导类。包括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三是舞蹈类。包括舞蹈表演[中国舞]、舞蹈表演[民间舞]、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舞蹈学、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
在上述三个专业类别试行“按类投档”将遵循三个原则:一是美术类9个专业、编导类3个专业和舞蹈类5个专业(或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各自的总和分别作为我校美术类专业、编导类专业和舞蹈类专业的投档计算基数,并按照120%的投档比例确定投档考生范围。二是凡美术类专业、编导类专业和舞蹈类专业第一院校志愿为“四川师范大学(5120)”(无论专业志愿为哪具体专业或专业方向)的考生,均纳入相应专业类别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选择范围。三是对于投档我校的美术类专业、编导类专业和舞蹈类考生,学校将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及各专业(或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安排其专业(或专业方向):如果考生所填专业(或专业方向)志愿无法满足且又不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则将该考生做退档处理;如果考生所填专业(或专业方向)志愿无法满足但考生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则将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以及学校约定的专业(或专业方向)投档顺序安排至尚未满额的专业(或专业方向)。
四川新闻网也对事项作了报道,报道文章网址:http://edu.newssc.org/system/20130516/001050871.html。
【编辑:胡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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