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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8]14号)以及我校各艺术类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同时按照有利于相关专业优质生源选拔的原则,特对我校2009年省外单独举行的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的专业分类、考试科目设置、各考试科目分值分配与综合成绩形成原则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艺术类专业考试的专业分类
我校2009年省外单独举行的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设置美术类、音乐学类、理论作曲类、器乐表演类、声乐表演类、服装表演类、影视表演类、音乐剧表演类、舞蹈表演类、舞蹈编导类、播音类和编导类共12个专业类别。
1.美术类
美术类包括美术学、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和工业设计5个专业或专业方向。
2.音乐学类
音乐学类仅包括音乐学专业。
3.理论作曲类
理论作曲类包括音乐学(作曲与指挥)和音乐学(电脑音乐与录音艺术)2个专业或专业方向。
4.器乐表演类
器乐表演类仅包括音乐学(器乐)专业或专业方向。
5.声乐表演类
声乐表演类仅包括音乐学(声乐)专业或专业方向。
6.服装表演类
服装表演类仅包括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或专业方向。
7.影视表演类
影视表演类仅包括表演专业。
8.音乐剧表演类
音乐剧表演类仅包括音乐学(音乐剧)专业或专业方向。
9.舞蹈表演类
舞蹈表演类包括表演(舞蹈表演)和音乐学(音乐舞蹈)2个专业或专业方向。
10.舞蹈编导类
舞蹈编导类包括表演(舞蹈编导)和舞蹈学2个专业或专业方向。
11.播音类
播音类仅包括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2.编导类
编导类包括广播电视编导、导演和戏剧影视文学3个专业。
二、各专业类别考试科目的设置与分值分配
按照同一专业类别设置的考试科目相同的原则,各专业类别设置的考试科目与分值如下:
1.美术类
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和速写,共计3门。考试时间分别为180分钟、180分钟和30分钟。
素描、色彩和速写3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300分。
2.音乐学类
考试科目为:视唱练耳、声乐(演唱歌曲一首)、钢琴,共计3门。
声乐满分为150分、视唱练耳满分为100分、钢琴满分为150分,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400分。
3.理论作曲类:
考试科目为:视唱练耳、乐器演奏(自选一种乐器,最好是钢琴,自选曲目一至二首)、乐理与和声,共计3门。其中,笔试科目乐理与和声的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视唱练耳满分为100分、乐理与和声、乐器演奏满分均为150分,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400分。
4.器乐表演类:
考试科目为:视唱练耳、演奏(乐曲和练习曲各一首)、视奏,共计3门。
视唱练耳满分为100分、演奏(乐曲和练习曲各一首)满分为200分、视奏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400分。
5.声乐表演类:
考试科目为:声乐(演唱歌曲一至二首)、视唱练耳,共计2门。
声乐满分为200分、视唱练耳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300分。
6.服装表演类:
考试科目为:基础条件考测(身高、肩宽、三围、体重、比例、骨骼、皮肤、发质、五官、脸型、手形、腿形、牙齿)、基本素质(步态、仪态、节奏感、协调性)、艺术表现力(自我介绍、特长展现、镜头感),共计3门。
基础条件考测、基本素质和艺术表现力3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300分。
7.影视表演类:
考试科目为:朗诵、特长展示(考生自备)、命题表演,共计3门。
朗诵、特长展示和命题表演3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300分。
8.音乐剧表演类:
考试科目为:视唱练耳、声乐(演唱歌曲一首)、命题小品、自选舞蹈片段(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可侧重自报专业,CD伴奏带自备),共计4门。
视唱练耳、声乐、命题小品和自选舞蹈片段4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400分。
9.舞蹈表演类:
考试科目为:面试(A.目测外形、B.语言表达[自我介绍])、基本功测试(A.柔韧、B.旋转、C.弹跳、D.技巧展示)、艺术素质(A.模仿、B.即兴表演)、艺术表现力(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可侧重自报专业,自备CD伴奏带),共计4门。
面试、基本功测试、艺术素质和艺术表现力4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400分。
10.舞蹈编导类:
考试科目为:面试(A.目测外形、B.语言表达[自我介绍])、基本功测试(A.柔韧B.旋转C.弹跳D.技巧展示)、艺术表现力(自选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可侧重自报专业,自备CD伴奏带)、即兴编舞,共计4门。
面试、基本功测试、艺术表现力和即兴编舞4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400分。
11.播音类
播音类专业的专业考试分为初试、复试。其考试科目及分值如下:
①初试:
考试科目为:朗诵(含自我介绍,考生自备)、特长展示(考生自备),共计2门。
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初试成绩合格考生尚需参加复试)。
②复试:
考试科目为:播音测试、即兴主持,共计2门。
播音测试、即兴主持2科成绩满分均为150分,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300分。
12.编导类
考试科目为:命题编写故事、编导创意,共计2门。其中,笔试科目命题编写故事的考试时间为90分钟。
命题编写故事、编导创意2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200分。
三、综合成绩的形成原则
根据不同专业类别的特殊性,作为这些专业录取依据的综合成绩由专业折算成绩和文化折算成绩各占一定比例构成。
1.专业折算成绩和文化折算成绩的计算办法
由于专业考试总分分值、文化考试总分分值并不相同,为确保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在综合成绩中的计算基数相同,综合成绩将以百分制折算后的专业折算成绩、文化折算成绩为计算基数并按既定比例进行计算。即按照百分制的要求对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分别折算:
①专业折算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总分×100
②文化折算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总分×100
2.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
①美术类
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50%+文化折算成绩×50%
②编导类
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70%+文化折算成绩×30%
③播音类
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80%+文化折算成绩×20%
④舞蹈表演类、舞蹈编导类、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音乐剧表演类
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90%+文化折算成绩×10%
⑤音乐学类、声乐表演类、器乐表演类、理论作曲类
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
编辑:s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