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 2024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经学院研究,现将我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方案进行公布:
一、 推免工作小组
组长:班运翔、陈佑松
副组长:肖卫东、谢建华
纪检监察组长:余剑
成员:王博、黄颖、张萍、王苗苗、潘理娟、王帅、李孟曦、孙艳、黎康乐、蒋汶倩、华小凤、刘素
二、 工作日程安排
(一)9月18日下午15:00前,学院根据学校推免文件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方案(包含推免工作小组名单、学业成绩计算方法等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学院推免工作方案报教务处褚老师,696669@qq.com。学院推免工作方案、申请推免学生前三年学业成绩必须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和单位网页上公示。
学院对本《通知》精神在2020级学生中进行广泛宣传,在此基础上组织自愿报名的学生填写《四川师范大学推免生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外语等级证书、加分证明材料原 件、复印件、所有材料电子版),学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由学院存档备查。
(二)9月20日下午17:00前,学院根据本通知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依据评价办法计算学生总评成绩和排名,根据排名优先原则,按总评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推荐名单,名单一经确定,不再更改。
学院对附件2,3,4,5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同时由学院数据填报人、审核人签字,盖章后,将电子版报送教务处褚老师,696669@qq.com。
根据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要求,所有推荐学生在系统中均需按专业进行统一排名。考虑推免及学生联系接受单位等实际,每个专业须按照:普通序列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的顺序,对推免生总评成绩进行同一专业内的统一排序。
(三)9月27日前,学校“2024年推荐免初试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各教学单位确定的推免生名单、总评成绩等,并在学校网页进行公示,完成推荐阶段全部工作。
(四)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从9月29日起,获得正式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可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联系接收学校。
三、名额分配
对普通序列推荐指标数26个,具体指标分配如下:
专业名称 | 分配指标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3 |
广播电视编导 | 5 |
广播电视学 | 4 |
数字媒体艺术 | 5 |
网络与新媒体 | 3 |
戏剧影视导演 | 2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4 |
四、推荐办法
(一)总评成绩计算
根据教育部要求,须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为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平与公正,学校明确如下评价办法:
1.综合成绩(百分制)= 前三年学业成绩(百分制)×80%+前五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百分制)×20%。
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前三年学业成绩(百分制)中,课程成绩按照该课程首次考试成绩计算;课程既有有效成绩又有无效成绩(考试作弊、缺考等所致)的,其课程成绩以零分认定为推免成绩。
前五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以学生工作部奖学金评定计算方式为准。同一专业学生因转专业等原因导致综合素质测评基本分不一致的,统一按《四川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基本分75分做归一处理。
2.对在参军入伍、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专利)、竞赛获奖(学科竞赛、体育类竞赛、艺术表演展示类获奖)方面有突出表现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予以加分。
3.推免生总评成绩计算:
总评成绩=综合成绩+加分
4.各学院应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参加过国(境)内、外校际交流项目学生在交流期间所获得的成绩、学分进行合理认定,以体现学生综合素质。
5.总评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成绩计算说明:
(1)前三年学业成绩为专业培养方案中前三年开设的所有课程(但不包含“素质教育与基础课程-必修课”中的《大学体育》、《大学英语》和“素质教育与基础课程-选修课”版块的课程)的加权平均分。
(2)凡涉及到等级制成绩的课程,原则上按照优秀“90分”、良“80分”、中“70分”、合格“60分”进行折算。
(二)排名方式
学院对学生总评成绩进行排名,按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总评成绩相同的,依次以综合成绩、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先后,予以排名推荐。符合推免资格、排名靠前但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提交书面声明,声明由所在学院存档备查。
(三)公示
学校“2024年推荐免初试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各教学单位拟推荐名单,并在学校网页进行公示。
五、加分说明
对在参军入伍、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方面有突出表现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予以加分。(详见“推免通知”第六条加分说明)
为确保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开、公正与公平,学院设立监督电话:028-84761622。
影视与传媒学院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八日
编辑:影视与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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