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实验室:
为促使现有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对外开放和有偿使用,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校实验字〔2011〕04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14年开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资助范围:承担我校教学工作、科研项目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均可提出申请;我校高年级本科生及在读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可由导师提出申请。
2、申报流程:
申请者填写《四川师范大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专项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7份,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各单位填写《项目汇总表》(附件2),统一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3、相关要求:
1)每个项目申报经费原则上不得超过10000元,项目周期原则上为两年,项目经费按年度申报。
2)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组织好项目报工作,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请于2014年3月5日前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3)同时请各单位将近两年新购入的大精设备及收费标准报设备处备案。
4、联系方式:电话:84766731
特此通知。
附件1:四川师范大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专项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2:项目汇总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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